修建企业资质规范1、企业财物,净财物1亿元以上;2、近5年承当过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修建工程1项或地上18-24层的民用修建工程2项等工程;3、对请求修建工程、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、一级资质的企业,未进入全国修建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渠道的企业成绩,不作为有用成绩确定
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第十条规则,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,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答应(一)施工总承揽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、通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资质;(二)专业承揽资质序列一级资质(不含公路、水运、水利、铁路、民航方面的专业承揽一级资质及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揽一级资质)
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第十条下列修建业企业资质,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答应(一)施工总承揽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、通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资质;(二)专业承揽资质序列一级资质(不含公路、水运、水利、铁路、民航方面的专业承揽一级资质及触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揽一级资质);(三)专业承揽资质序列二级资质(不含铁路、民航方面的专业承揽二级资质);铁路方面专业承揽三级资质;特种工程专业承揽资质